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宣传文化人才类”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申报广东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粤宣通[2016]2号),开展2016年度“省宣传文化人才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宣传文化人才类”项目扶持方向
支持各地各单位引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动画漫画、文化创意、文化科技(含新兴媒体技术研发应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等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端和紧缺人才(团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支持入选省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程人才、获得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省级以上表彰奖励人才、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调研采风、课题研究、广播影视、动画漫画与文学艺术创作、传承与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文化创意组织策划、新兴媒体技术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以及经营管理创新研究;开展学术专著、作品集出版,艺术作品演出、录制、制作、出版、展览等成果展示;组织或参加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研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以及与创作研究有关的发布会、座谈会、现场观摩交流会等;参加本专业领域的学习进修和访问研修等;承担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关的重大课题项目等。
我校符合“省宣传文化人才类”项目扶持方向名单见附件8。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项目汇总表》、《立项申报表》、《人才项目立项申报表》并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
2.由个人组织实施的填写个人项目申报表。
3.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填写单位项目申报表,各单位认真考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优秀人才、培训优势资源,可跨部门联合申报,单位项目需提供参与人员同意函。
4.人才引进项目按照附件7《广东省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粤宣发[2014]4号)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广东省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书》,并提交反映引进人才(团队)工作实绩、研究成果或创作创新等相关证明材料。人才引进项目推荐申报对象含2014年、2015年已引进或2016年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汇总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每个项目独立申报,填写《立项申报表》(附件2),对申报类别不明确、预算依据不充分、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进度不清晰、预算项目不准确、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尤其是只有项目名称和经费总额的申请,不予立项。
(三)个人项目,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人才项目立项申报表》(省宣传文化人才类个人项目)(附件3),个人项目需经本人签字确认,请在《人才项目立项申报表》(省宣传文化人才类个人项目)表格首页申报人姓名栏签名。
2.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四)单位项目,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人才项目立项申报表》(省宣传文化人才类单位项目)(附件4)。
2.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3. 《“省宣传文化人才类”单位项目参与同意函》(附件5)。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书》(附件6)。
2.反映引进人才(团队)工作实绩、研究成果或创作创新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以上申报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学校人事处邮箱rsc@gzarts.edu.cn。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二份。
四、材料报送
1.以各院系、部门为单位报送材料,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2月
24日
,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王志强(662201)、罗春光(656812)。
五、申报要求
1.省宣传文化人才专项资金旨在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文化领域优秀人才,为广东建设文化强省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组织申报研究创作价值高、发展潜力大、影响力号召力强的人才项目,以项目带动优秀成果、优秀人才的不断涌现。
2.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和个人对申报项目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附件:1.《项目汇总表》
2.《立项申报表》
3.《人才项目立项申报表》(省宣传文化人才类个人项目)
4.《人才项目立项申报表》(省宣传文化人才类单位项目)
5.《“省宣传文化人才类”单位项目参与同意函》
6.《2016年广东省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书》
7.《广东省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粤宣发[2014]4号)
8.“省宣传文化人才类”项目扶持方向名单
(
宣传思想人才项目通知及附件下载.rar)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6
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