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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进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6-01-08 10:21  

人事〔20163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优秀中青年教师
留学进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开拓教师的学术视野,促进我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2015-2016学年度继续加大力度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境)外知名院校留学进修,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按需派遣,统筹规划。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职工进修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统筹安排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职工进修。

(二)从2015年起,国内外访学进修经历将作为副教授评审的资格条件之一。

(三)学校大力支持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境)外知名院校访学进修。属于国家留基委公派国外访问学者的,经费由国家留基委资助。属于中国美协公派国外访问学者的,经费由中国美协资助。属于单位公派国外访问学者,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标准的70%提供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2.在学校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5.业务水平高,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6.有针对性较强的研修项目,有明确的出访计划和国(境)外合作对象,能够按期回国并积极为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服务。

7.距上一次国内外访问学者项目派出回校报到间隔满3年以上。

三、申请项目(见附件1

1、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

截止时间:2016112

2、国家留基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截止时间:201631

3、国家留基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截止时间:201631

4.广州美术学院二级单位推荐访学项目

截止时间:201631

5.广州美术学院与日本女子美术大学交流教师计划项目

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

(申请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补,请关注)

四、申请办法及要求

1、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审定、校内公示”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2、请各部门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按各附件要求的材料清单提交至人事处。

五、联系人:庄少琼(663906)罗春光(656812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617

附件【附件1:2016申请项目(更新至2016年4月28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6年部门推荐国外访学申请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及研修计划书.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宣传文化人才类”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广州美术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学术新人奖”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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