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6〕3 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优秀中青年教师
留学进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开拓教师的学术视野,促进我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2015-2016学年度继续加大力度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境)外知名院校留学进修,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按需派遣,统筹规划。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职工进修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统筹安排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职工进修。
(二)从2015年起,国内外访学进修经历将作为副教授评审的资格条件之一。
(三)学校大力支持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境)外知名院校访学进修。属于国家留基委公派国外访问学者的,经费由国家留基委资助。属于中国美协公派国外访问学者的,经费由中国美协资助。属于单位公派国外访问学者,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标准的70%提供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2.在学校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5.业务水平高,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6.有针对性较强的研修项目,有明确的出访计划和国(境)外合作对象,能够按期回国并积极为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服务。
7.距上一次国内外访问学者项目派出回校报到间隔满3年以上。
三、申请项目(见附件1)
1、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
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
2、国家留基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
3、国家留基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
4.广州美术学院二级单位推荐访学项目
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
5.广州美术学院与日本女子美术大学交流教师计划项目
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
(申请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补,请关注)
四、申请办法及要求
1、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审定、校内公示”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2、请各部门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按各附件要求的材料清单提交至人事处。
五、联系人:庄少琼(663906)罗春光(656812)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