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9号)的要求,请通知符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及做好相应的工作:
1、申请人到所在部门报名,部门汇总报名人员名单(附件)后,于2016年4月1日书面报人事处。
2、申请人自行参加普通话测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高等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方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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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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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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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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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艺术学院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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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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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5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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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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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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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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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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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22.200.107.242:8080/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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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自行申请学历鉴定。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编外长期聘用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申请人请提前办理最后学历的鉴定,可通过登陆“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学历鉴定”栏目或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申请鉴定。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为我校的申请人,请提供最后学历毕业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机构公章的,可免学历鉴定。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其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附件:《2016年申请认定高等教师资格报名表》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