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的通知
各部门:
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将于4、5月份申请,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中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请各部门提醒今年申请教师资格的老师及时参加普通话测试。
附:高等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方式
单位
| 区号
| 办公电话
| 报名网址
|
广东外语艺术学院测试站
| 020
| 37081132
38458053
| 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
|
广东工业大学测试站
| 020
| 39322208
| http://jpkc.gdut.edu.cn/chinese/
|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