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广州美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以下15位同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6月1日上午9:00至2011年6月7日下午4:30止。若对下列同志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
联 系 人:佃谨、黄筠志
联系电话:39362018、39362090
E-mail:rsc@gzarts.edu.cn
附: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