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人字[2012]5号
关于做好201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2]3002号)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1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做好推荐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进行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条件、材料
详见附件一《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试行)》和附件二《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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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起
| 向本部门人员传达通知,关注国家留基委网页(http://www.csc.edu.cn),了解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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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前
| 申请人按留基委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部门填写《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一并报送学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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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前
| 学校初审,确定推荐的申请人名单并通知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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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20日
| 被推荐人登录国家留基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将准备好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审核、加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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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前
| 申请人或人事处把申请材料寄至国家留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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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留基委今后将定期选拔推荐“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留学人员,要求各部门建立预选机制,先期安排候选人进行外语培训或参加有关考试,提前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及导师。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志强庄少琼联系电话:39362160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一:《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试行)》
附件二: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附件三:《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