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人字[2012] 6号
转发《关于推荐2012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2】19号)和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推荐2012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教人函【2012】40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2月27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推荐2012年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教人函【2012】40号)
2、《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2】19号)
3、 附件1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 附件2广东省先进集体登记表
5、 附件3广东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情况表
6、 附件4广东省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