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荐广东省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0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
(四)在工艺美术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3、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4、取得研究员、教授、一级美术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10年以上。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2015年6月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
1、《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举荐单位意见”处部门无需填写)
2、《广东省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推荐单位处加盖部门公章)
3、以上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部门-工艺美术评委库”名称命名。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关于推荐广东省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099号).pdf
2附件2:广东省工艺美术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
3附件3:广东省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推荐汇总表.xls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