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一、部门工作职责
科研创作处是主管学校科研、创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科研、科技发展和文艺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学校科研、创作和科技工作(以下简称科研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组织等各项管理工作。
2、在摸清我校科研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明确我校科研的重点方向,结合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挖掘和培育优势专业方向的研究潜能,以此推动教师科研风气的形成和科研水平的显著提高,逐步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素质较高的科研队伍。
3、根据国家科研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按照学校发展要求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年度科研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4、健全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和奖励政策,对全校科研活动进行有序管理。
5、做好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1)为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各级纵向课题信息和指南,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拟订学校课题指南,组织申报各级纵向研究课题。
(2)对在研立项课题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课题是否按照研究计划如期进行以及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3)及时联系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评估。
6、有计划地组织我校教师参与重要的美术(设计)作品展览等创作活动。
7、负责全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科研机构管理。
(1)汇同人事处制定和完善全校科研机构设置、科研编制使用方案及其管理办法。
(2)协助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学科、重点课程的建设工作,以此带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8、做好科研成果与业绩的登记、统计与管理工作。
(1)建立全校性的科研信息管理网络,完善专家和科研成果信息数据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登记,建立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档案,指导各教学部门承担科研秘书工作任务的人员做好信息的收集、录入和维护工作。
(2)组织好每年一次的科技成果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主管部门。
(3)组织好每年的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对达到校级奖励标准的成果,及时予以奖励,以此促进教师创造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9、汇同人事处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年度科研工作目标,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展示。
10、协助人事处组织选拔和培养学术骨干、中青年优秀人才,共同做好学术梯队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
11、积极开展各种学术研讨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12、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转化工作,实现高校科研工作最终为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的目的。
13、经常进行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方向、科研水平、核心技术和主要研究内容的调研以及信息收集工作,为科研工作服务。
14、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和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15、负责各教学部门科研秘书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16、做好学校科研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分析
(一)科研创作处长
科研创作处全面工作。
见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任务说明。
(二)科研创作处副处长
1、协助科研创作处处长的工作。
(1)主持科研处的内务工作,在处长领导下对学院全面科研管理、指导工作负责。
(2)协助处长负责制定全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检查和总结,提出全院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意见。
(3)协助处长制定科研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全处和有关单位实施。
(4)协助处长组织全院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督促、结项等管理工作。
(5)协助处长组织全院科研、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活动。
(6)协助处长组织对学院教职员工科研成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并组织科研奖惩工作。
2、重点分管科技开发、横向项目管理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学科建设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处领导制订和完善重点学科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紧落实。
2、组织制定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妥善处理与教务处及教学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4、根据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与人事处共同做好重点学科学术梯队的人才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
5、负责审核重点学科经费预算与日常开支。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美术(设计)创作管理
1、负责国家各级重要美术、设计展览信息的收集与宣传;
2、负责国家各级重大美术展览的作品送展相关工作,负责入选作品的证书发放及画册发放;
3、负责国家各级美术奖项的作品报送组织工作;
4、负责老艺术家作品展相关工作;
5、负责协助美术(设计)专业教师课题申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五)纵向科研项目管理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部门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紧落实。
2、负责搜集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信息,拟订学校课题研究指南,为我校教师申报各级纵向课题提供服务。负责组织纵向课题的申报、中期评估、结项和课题经费管理。
3、校级科研项目管理:院级科研项目计划、申报、评审、立项、签署协议、中期检查、结题以及经费管理等。
4、加强课题项目的中期评估和各项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在研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5、组织做好课题成果验收、鉴定、专利申报等具体事宜。
6、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六)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部门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拟定横向课题经费计划和分配意见,严格执行经费的申报和审批制度。
3、各类横向合作研发中心、研究院、基地、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管理。
4、专利申报与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七)科研业绩管理与考核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部门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科研业绩管理与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科研成果、技术鉴定等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按有关规定统计、登记上报和申报受奖项目。
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与科研成果数据库的信息收集、录入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全校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上报,并做好统计分析和表彰奖励工作。
5、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科研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与奖励。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八)科研机构与学术活动管理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部门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科研机构、学术活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内科研机构的管理、协调工作。
3、组织、协调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学校各类学会、协会、科技交流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4、与其他高校及各级研究机构建立科研合作渠道,互相提供研究信息,为我校教师搭建与外部联系、合作的桥梁。
5、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转化工作,实现科研工作最终为区域性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的目的。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九)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修订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2、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学术委员的换届改选工作。
3、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其作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十)部门内部日常事务
见党政管理部门内部日常事务说明。
三、处本部定编6人,另有非固定编制1人
设岗建议:
处长1人,全面工作。分管纵向科研项目管理,重点学科建设
副处长1人,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职员1人,负责美术(设计)创作管理、科研机构与学术活动管理、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内日常事务
职员1人,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重点学科建设1人
职员1人,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科研业绩管理与考核1人
胡一川研究室研究人员1人
另:胡一川研究室管理员1人,非固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