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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10-05-20 00:00 wzq 

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为广东省省属高校,其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由华南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专的美术专业调整合并而成,原址在湖北武昌。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迁校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

学院现有造型艺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美术教育系和继续教育学院五大教学版块。本科教育设有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建筑学、摄影、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博物馆学等11个专业,32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点(艺术硕士)。学院的“美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为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艺术设计”和“绘画”是广东省名牌专业,也是教育部第二和第三批确定的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水彩画、雕塑创作、创作(油画)、设计基础-创意表达等4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是“广东省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历届会长单位、“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美术)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与设计教育培训中心”和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整体视觉设计研究中心。

学院现为“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总占地面积564亩,总建筑面积36.24万平方米。昌岗校区为研究生培养及继续教育基地;大学城校区为本科生教育基地。学院拥有展线总长约2000米的3座美术馆和1个面积1050平方米的雕塑展场,学院图书馆和三个美术馆藏有唐代以来各个朝代的艺术珍品和现当代佳作共1万余件。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7511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5141人,全日制研究生355人,艺术硕士60人,成人高等教育生1908人。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0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一:《广州美术学院2010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

四、岗位薪酬、聘用方式和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具有教授任职资格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或紧缺学科、新兴学科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学术骨干,按《广州美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广美字[2004]4号)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3日至2010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选择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向应聘部门提交应聘材料,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3、报名须提供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2)个人简历;

(3)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与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专业技术业绩成果证明。包括个人著作与论文、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两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格式见附件三)。

七、招聘程序

1、由各相关部门成立引进人才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3、各相关部门引进人才考核小组会同学术委员会相关专业专家,通过课程试讲或说课、学术报告会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各用人部门直接通知面试者。

4学院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6、体检。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应聘的,可依次递补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有关问题说明

1.201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最新通知,请浏览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gzarts.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一:广州美术学院2010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xls

附件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三:同行专家推荐信.doc

广州美术学院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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