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 人才招聘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办事程序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教师资格>>正文
关于组织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2-09-24 00:00 zsq 

关于组织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2]17号)和广东省高校师培中心《关于举办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布置我校2012年岗前培训的工作安排。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1、今年新补充到我校工作的人员;

2、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施行(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我校工作尚未参加岗前培训者;

3、高等师范学校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只需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要课程及若干专题报告。

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考务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指导;《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务工作由各培训基地(点)组织。

培训后考核合格者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发给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与统考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为10月20、21、27、28日,11月17、18、24、25日,培训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培训课程表由个人于上课前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下载(http://gdsz.scnu.edu.cn);《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统考时间为12月1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查时间以各基地(点)通知为准。

四、培训收费:

教材费123.7元,请需要购买教材者统一交到所在部门,部门汇总后交人事处;培训费300元/人,由学校支付;学习期间食宿费、交通费个人自理。

五、报名时间:

请以部门为单位,并填写附件1,于2012年9月25日下班前报学校人事处(行政楼622室)。

专此通知。

附件1:报名表.xls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О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2012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紧急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