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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新获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2017-11-06 15:10  

人事〔20172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广东省关于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暂行办法》(广美字〔201188号)的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新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新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暂行办法》以及各单位据此制定的各类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执行。

三、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并将表格及新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完成材料审核、材料公示、评议推荐工作。

3.在部门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和推荐人员名单。

4.各部门于1117日前向学校聘用办公室上报聘任材料,包括:

1)《广州美术学院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

2)申报人的《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

3)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校进行评议、确认。

6.学校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7.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8.根据审批结果核发工资。

四、其他

1. 2016年新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可申报新获资格对应职务的最低等级(如正高四级、副高三级、中级三级)。其他人员的聘任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

2.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学校网站主页下载。

3.报送材料地点: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22室),联系人:庄少琼,联系电话:39362160

附件:

1、《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

2、《广州美术学院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7116

附件【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人员聘用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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