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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中青年教师申请“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的通知
2011-01-19 00:00 wzq 

广美人字[2011] 4号

关于选拔推荐中青年教师申请

“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美协)《2011年度中国美术家协会选派中青年美术家赴海外研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美协在2011年继续选派10名中青年美术家(含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赴海外研修,每人资助额度约为5.5万元。为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促进我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师队伍建设,我校拟推荐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申请该项目。请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动员重点培养教师、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1、中国大陆公民(不含港、澳、台),并在中国居住二十年(含)以上;

2、政治及文艺思想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热爱国家,拥护社会主义;

3、年龄为50周岁(含)以下;

4、有一定外语交流沟通能力,具备研修工作所需要的语言水平;

5、有较为成熟完整的研修计划;

6、在国内有稳定的工作单位,须为公职人员;

7、到我校工作三年以上。

二、选题方向

选题方向请登陆美协网站www.caanet.org.cn通告栏浏览。

三、成果要求

依照研修计划,理论研究课题要求完成4万余字的研究论文;创作实践课题要求完成体现研修成果的美术创作,以及1万字的研修总结。研修人员归国后须举办专题汇报讲座或相关展览等。

四、研修期限

本次研修派出时间约在2011年7月份,为期3个月。

五、资助额度

美协共资助10名申请人,人均人民币5.5万元。

六、申请办法

1、个人申请的,由申请者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部门推荐的,由被推荐者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部门加具意见。

2、部门同意推荐的申请者请登陆美协网站www.caanet.org.cn通告栏浏览《通告》,并按要求在2月18日前向美协提交申请材料。

3、请在2月18日前向人事处报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部门加具意见的《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2)本人填写完成的《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申请表》(表格在美协网站通告栏《通告》中下载);

(3)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美协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文联B座1710室 张雪收

邮政编码:100083

咨询电话:010-59759384 13811569736 张雪

传真:010-59759684

电子邮箱:zhangxue_snow@163.comwlb@caanet.org.cn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上一条:转发广东省人社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1上半年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聘任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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