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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分析及定编方案
2012-08-27 00:00 hjz 

一、部门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草拟有关人事方面的工作计划、总结、规划、请示报告、规章制度等文件,并检查督促贯彻执行。

2、归口管理全校的机构设置工作。拟定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编报年度进人计划。

3、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人员聘用工作。

4、负责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教职工招聘、调动、辞职、自费出国留学、因私出境等的管理工作。

5、负责师资管理工作。根据学科建设需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工作,及人才引进、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出国进修、高级学者出访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等的管理与调整。负责病故、殉职人员的丧葬抚恤,遗属补助和因公致残人员的评残工作。

8、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

9、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鉴定工作。

10、负责全校各类非固定编制人员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返聘教师、外聘教师、教辅人员、合同工人等各类人员的聘用手续。

11、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12、负责管理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建立和维护教职工人员信息数据库。

13、负责处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外调、函调的接待回复工作。

14、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证件的新办、换发。

15、完成干部、劳动工资、人事等各方面的统计工作,填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

16、负责对各教学部门人事秘书岗位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其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17、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分析

(一)人事处处长

1、人事处全面工作,详见《广州美术学院党政管理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分析与定岗方案》之部门工作职责、机关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2、重点分管人事计划与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调配、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师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或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事处副处长的岗位职责

1、协助、配合人事处处长的工作。详见《广州美术学院党政管理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分析与定岗方案》之部门工作职责、机关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部门副职负责人主要职责。

2、重点分管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或师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人事计划与机构编制管理

1、负责拟定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拟定年度进人计划,办理年度增人计划、入户指标的申请报批。

2、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部门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机构与编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紧落实。

3、组织核定学校各类人员编制、岗位设置,负责全校的编制管理。

4、负责审核各教学部门的外聘教师、返聘教师计划。

5、负责审核非教学岗位的外聘、返聘人员计划。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工作

1、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协助处领导拟定学校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2、进行工作分析,根据各级各类岗位的职责、工作要求和任期目标,拟定岗位说明书,

3、实施人员聘用工作,组织签定聘用合同。

4、负责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做好待聘、缓聘、辞聘人员管理工作;收集校内外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向上述人员介绍人才需求信息,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组织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

5、协助相关部门和领导做好人员聘用过程中的劳动人事关系调解和仲裁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人力资源调配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部门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人事调配的规章制度,并抓紧落实。

2、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协助处领导做好引进人才的考察工作,组织、协调用人单位对新补充人员进行面试、试讲考察、资格审查、体检,搜集、整理考察材料。办理人员招聘、录用、调整、调动手续。

3、负责处理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工作。

4、负责承办教职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行政处分等具体工作。

5、负责办理人事代理业务。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资福利管理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协助处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工资、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工资管理

(1)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数据库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政策性补贴的核定、调整、管理、发放;

(3)办理因增(减)员、职称、职务、技术等级、考核定级、学历变化等引起的工资调整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资标准调整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教职工工资的变化情况,组织填写工资变动表,并及时送档案室归档,建立教职工工资档案;

(5)负责办理校内流动人员工资转移手续;

(6)办理调出人员工资转移手续;

(7)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基金的管理及报批等工作;

3、校内津贴、补贴管理

负责全校教职工校内津贴(学校统筹部分)的管理、核发工作。包括行政部门津贴、节日慰问金、通讯费、大学城综合补贴、假期加班费等的核发。

4、离退休人员福利

(1)负责教职工退休条件的审核,办理退休手续以及提高退休费比例报批的工作;

(2)负责离退休人员离退费的确定、调整;

(3)负责办理和发放退休证;

(4)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返聘、延聘手续。

5、负责学校统筹经费非固定编制聘用人员(包括合同工人、外聘教师等)报酬的核算及发放。

6、负责教职工或离退休人员身故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和发放。

7、负责教职工假期探亲路费报销资格审核。

8、负责全校教职工请假、销假的备案或审批(核)及手续的办理。

9、与财务部门配合,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全院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收入情况的统计分析数据,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人员经费预算。

10、协助办理一卡通(工作证)。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社会保险业务

1、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协助处领导制订和完善学校关于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业务;

3、负责办理全校合同制职工、非固定编制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业务;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做好其他人员的医疗保险管理业务。

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七)师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熟悉了解学校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统计、汇总近年学校人才和师资的需求预测情况,协助处领导拟定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措施。

2、负责组织、协调教师队伍的学术梯队建设工作。制订和完善吸引、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措施和办法,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及考核工作。

3、协助处领导拟定年度教师、科研人员增员计划;

4、制定并落实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导师制计划,负责培训、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

5、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审核教师进修计划;进修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教师报考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含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审核及在读教师管理工作。

6、制定学校公派留学规划及年度计划;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员的选拔、派出及管理工作;教师及其他(半年以上)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

7、负责办理聘请国内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的有关事宜。

8、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和确认工作。

9、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职称外语考试的报名手续。

10、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1、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12、负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13、协助做好教职工信息数据库中教学科研人员信息的搜集和更新工作,提供教师队伍相关的统计数据资料。

1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人员绩效考核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领导制订和完善人员绩效考核的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及除处、科级党政管理干部以外人员的年度考核;

3、协助教务部门做好教师(包括外聘、返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工作;

4、协助科研管理部门做好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登记和业绩考核工作;

5、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满后的考核转正、定级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和领导做好考核结果的反馈与善后工作;

7、及时做好考核材料的审核、整理与归档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报批手续;

8、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组织评优、评先的推荐与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九)劳动用工和非固定编制人员管理

1、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省市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协助处室领导制订和完善劳动用工和非固定编制人员的管理办法。

2、负责办理借调、返聘人员的审核工作和有关手续。

3、负责办理专职外聘教师的聘用手续。

4、负责劳动用工管理,做好劳动用工的条件审查、用工登记备案及劳动合同签订、收缴用工管理费用、办理解聘手续等工作。

5、配合用人部门加强对非固定编制人员的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6、协助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做好非固定编制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残疾人就业统计和年审工作;负责劳动年审工作。

8、协助建立完善非固定编制人员信息数据库。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人事信息管理与统计

1、建立、维护全校教职工人员信息数据库。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统计资料,为学校的人事调研和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3、负责干部人事报表、劳动工资报表等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人事档案管理

1、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和完善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紧落实。

2、负责全校教职工个人材料档案搜集、审核、整理、保存与使用。

3、负责办理新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到手续,接收并审核其人事档案。

4、负责开具教职工个人档案资料证明。

5、负责调出、辞职、辞退、除名等各类人员的档案转出手续。

6、负责人事档案室的保密、防盗、防火等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部门内部日常事务

见党政管理部门内部日常事务说明。

▲定编6人

处长1人,人事处全面工作。

副处长1人,协助、配合处长的工作。

职员2人,负责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人力资源调配、师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内部日常事务(文书档案类)。

职员2人,负责工资福利管理、社会保险业务、劳动用工和非固定编制人员管理、人事信息管理与统计、部门内部日常事务(设备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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