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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的通知
2010-01-15 00:00 wzq 

广美人字[2010]4号

关于填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已正式启动,各事业单位须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岗位设置方案的起草和上报审批工作,下半年正式实施,并在年底之前完成全体人员的聘用工作,目前相关的调研工作正在展开。

《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即将正式出台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并不统一规定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等条件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等因素自行确定。为了在改革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顺利入轨,须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结构、业绩水平和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准确把握。经学院领导同意,决定利用寒假时间,请全体专任教师填报本人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业绩成果情况,为学院制定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政策提供参考,确保我院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现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专任教师认真学习有关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准确填报《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

二、请各位专任教师人员梳理本人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以后的业绩成果,分学科专业建设、教学任务、科研和创作任务完成的情况等四大类分别填报,具体包括论著出版、论文发表、作品参展、科研项目、发明专利、荣誉称号、获奖情况、学术团体任职,教学工作量、指导研究生情况,对重点学科、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等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贡献等各方面的业绩,详见附件。

三、请各位专任教师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电子文档,并完成业绩材料的录入。录入的业绩材料应提供扫描件,扫描件文件名应以表格中类别序号命名,例如论著1、论著2、论文1、论文2等。扫描件应齐全规范:

1、著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序言、关键章节、封底(版权页);

2、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内页、封底(版权页);

3、参展作品需提供参展证书、作品图片;

4、被采用的作品需提供合同、验收文本、作品效果图;

5、科研项目需提供申报材料、立项书,结题的需提供结题证明;

6、其他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各二级单位须对专业教师所提交的《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和扫描件进行审核,审核把握两个重点,一是核对扫描件与原件是否相符,二是核对表格填写业绩是否属实,有无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是否齐全。

五、填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时间安排

1、2010年1月25日至2月28日,专业教师梳理本人获现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完成《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的填报,并准备好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2、2010年3月1日至3日,将表格、扫描件(刻录成光盘)、佐证材料原件交到所在二级单位(即二级学院和直属系、部、处等)。

3、2010年3月4日至8日,二级单位完成审核工作。

4、2010年3月9日至10日,二级单位将审核无误后的表格、扫描件交人事处。

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相关人员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及时准确地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不按要求填报和提交佐证材料的,不能纳入岗位聘任的统计范围。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空表).xls

2、填报项目说明.doc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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