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我校拟聘用黄举烽同志,现予以公示。
部门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
用工类型 |
后勤管理处 |
校园提升基建工程专技人员 |
黄举烽 |
男 |
本科 |
学士 |
惠州学院 |
协议年薪制 |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5月1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
地 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室:020-39325774
人事处:020-39362020
(适逢五一放假期间无法接听来电,请于工作日9:00-12:00,14:30-16:30来电)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