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及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学府。1953年经教育部批准于湖北武汉创建中南美术专科学校。1958年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10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省级博士点建设单位。现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省级攀峰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3个。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获奖提名的优秀青年创作人才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非固定编制)5人。热忱欢迎优秀青年创作人才加盟我校!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研究生;学位条件:硕士以上。
2.专业条件:不限。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4.业绩条件:荣获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获奖提名。
二、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为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按学校的薪酬办法发放待遇。
2.按广东省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三、选聘程序
(一)考核
1. 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6)作品集、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8)两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9)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以上复印件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应聘者姓名”)。
2. 用人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水平、成果的初步审查,有必要时组织面试。
3.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复查,应聘者参加答辩。
4. 学校审批确定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rsc.gzarts.edu.cn/tzgg/rczp.ht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邮寄至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同时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于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62160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rscgm@126.com
邮政编码:510006
附件: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