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新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广美字[2006]32号)的要求,现把2009年上半年我院补充工作人员的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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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考核小组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后,按要求的比例提出初选入围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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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初选入围对象进行面试、考察等,属于教师岗位的应组织试讲和作品、业绩公开展示,学院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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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用人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坚持条件,认真做好补充人员的各项工作。引进具备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补充人员属人事代理范围的纳入非固定编制,按《广州美术学院新到校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广美字[2009]2号)、《广州美术学院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试行方案》(广美字[2009]2号)等文件精神管理。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学院人事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