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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使用指南
2017-09-15 08:32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服务网(http://card.gz.gov.cn/)是提供广州市社保卡使用介绍和社保卡网上办事大厅的官方网站。广州市社保卡使用手册链接:http://card.gz.gov.cn/gzshbzk/ksysc/listt1.shtml。请各位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在广州市内原工作单位已购买广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有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我校将按政策继续帮其缴交社保,原社保卡继续有效。入职前没有在广州参加过社保的非固定编制教职工(以下简称非编教职工),由我校帮其缴交广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由学校人事处为其申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卡

社保卡已经整合了医保功能。非编教职工领取社保卡后,请持身份证、社保卡前往本人在广州市内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即小点医院),然后可根据就近原则,综合考虑方便及医院实力等自主选择定点1家三甲医院(即大点医院),根据广州市医保统筹定点政策要求,职工必须先定点“小点医院”后,才能在所定点的“大点医院”中使用医保统筹,所以定点医院需要按照“先小后大”流程操作。目前固定编制教职工(以下简称在编教职工)仍实行公费医疗政策,已领取的社保卡医保功能没有开通,如果产生医疗费用,请按学校医务所(电话:39362066/39362067)要求准备好发票、病历等相关材料到学校财务处(电话:39362015)按比例报销。

社保卡已经整合了金融功能,请领卡教职工持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前往社保卡标注银行网点进行金融功能激活,办理社保(市民)卡金融账户激活业务后,社保(市民)卡金融账户与银行借记卡储蓄账户一样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借记功能。

社保卡功能其他应用及使用功能详见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网(http://card.gz.gov.cn/社保卡使用手册链接:http://card.gz.gov.cn/gzshbzk/ksysc/listt1.shtml

附件【170915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使用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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