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人字[2005]18号
关于新参加工作人员
见习期(初期)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粤人薪[1994]16号》文件规定:录用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以及未获学位研究生,双学士,均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发给见习期工资;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在确定职务前执行初期工资;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我院过去一直严格遵照文件的精神,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满后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行政管理人员按确定的职务,转正定级,兑现相应职务工资。对未能如期转正的人员,实行延长见习期或辞退。
为切实做好我院新参加工作的见习期人员的见习期(初期)考核鉴定工作,敬请学院各有关部门指导和敦促本部门的见习期(初期)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用人部门定期对见习期(初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团结协作、劳动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此项工作为定期进行。
二、见习期(初期)工作人员,其本人要写出总结,自我鉴定。通过民主评议,由所在部门做出政治和业务考核鉴定,填写考核表。此项工作要求在我院学年度考核期间同步开展。并于六月十五日前,将有关鉴定考核材料交回人事处,鉴定材料经人事处按规定审定通过后,载入个人档案。
三、对达不到见习期要求的,经所在部门讨论,提出书面意见,送人事处报学院批准,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并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其本人。延长期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处送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辞退。
四、专业技术岗位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按广东省人事厅文件(粤人发[2002]81号)的要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必须参加3个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请不属于免考范围的这部分工作人员到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报考手续,未通过考试的不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请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此项工作,有关材料表格附后。
专此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