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落实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于2012年12月20前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
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按照3天或18学时计算。2012年公布的公需科目有“建设文化强省”,“加强社会建设”,“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个专题,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上述专题中任意选择内容登陆广东学习网(www.gdsjxjy.com)或广东人才培训网(www.ca163.net)进行学习,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学时任务。
专业科目学习任务按照7天或42学时计算。
选修科目学习任务按照2天或12学时计算。
专业科目、选修科目的学习和学时申报办法见附件1。
请通知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按要求录入继续教育信息并申报学时,相关要求及操作流程见附件1。未完成2010、2011年继续教育任务者,抓紧时间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
附件1:《关于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广美人字【2011】40号)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