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我院教职工在2009—2010学年的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岗位管理,学院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人核培发[1995]153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任[1998]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对教职员工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
(一)教师及科研人员
教师的考核要着重考察教师一年来在教学工作、科研创作、社会服务及工程开发等工作业绩,将师德和教风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中,教师科研创作等工作业绩参照2009年度科研创作处相关统计材料。
(二)管理干部和教辅岗位人员
1、学院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
2、处级由学院党委组织考核。
3、科级及以下干部、教辅岗位人员的考核按《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对其所承担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各单位自筹经费招用人员。由所在部门考核和酌情表彰。
(四)考核须注意的部分人员:
(1) 新参加工作人员或当年的转业军人,考核只作为任职、转正的依据,不定等次。
(2)对纳入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而考核未能达到要求者,本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外借时间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并将考核材料转回我院。
(4)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不参加本学年的考核。
(5)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人员,可参加考核,但在受审查期间不确定考核等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等次。
二.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 “优秀”等次人员不得超过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专职外聘教师、合同工人单列考核,其优秀等次由各部门按不高于15%的比例推荐上报,由学院汇总评比审定。
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必须提供详细书面考核材料(可附另纸说明)。
三.考核程序及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的领导和组织,不走过场,不搞平均主义。年度考核结果要与薪级工资调整相结合,与岗位聘任、评选先进、聘期考核相结合。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全程公开。各部门要把考核文件、考核评优指标、考核结果向本部门职工公开,考核结果还要在本单位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要将考核结果反馈到每一位教职工。
3、考核内容要全面、科学。按照分类管理,简便适用的思路,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群众测评、领导评价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个人考核等次。鼓励各部门在总体指导思想和原则下,积极探索年度考核的新方式、新方法,提出新的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易于操作的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4、 严格指标。各部门“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突破学院下达的指标数。
5、严格执行考核规定。为规范年度考核工作,学院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将不予发放年度奖金。对未参加考核造成个人档案材料欠缺而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6、材料要求。《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为2009年新启用,需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不能附页,请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予以申明并认真审查。其中:
“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一栏,处级干部的由学院主管领导填写,教师、科级以下干部及教辅科研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考核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人事处负责填写。
7、时间安排。各单位应在2010年7月1日前完成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同时收齐个人《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交人事处,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1、《2009—2010学年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情况一览表》
2、《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附件3在学院人事处主页提供下载(“下载区~考核聘任栏目~年度考核用表。“网址:http://rsc.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