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经广州美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在上报省人社厅、教育厅审核批准之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16年9月27日下午4:30止。
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人:钱让东、宋光智
联系电话:661579、682250
附件:我校2016年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