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职称经办人、校外评审申报人:
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创作处等相关部门已完成对各校外评审申报人的材料初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修改、补充材料
各校外评审申报人自行下载附件1并通过“Ctrl+F”键查找本人工作证号(即本人工作证(大学城一卡通)上的工作证号),根据反馈的本人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整理材料。
请将修改后定稿的推荐表(A3)一式5份、申报表(A4双面)一式1份及补充材料交到所在部门职称工作经办人,所在部门经办人于8月29日交到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06更新申报材料。
二、评前公示
学校拟定8月30日开始对所有申报人的职称材料进行评前公示,请未提交的材料的务必于8月29日前提交到人事处,按省人社厅要求,未参加公示的材料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未能参加申报材料公示者不得申报资格评审。
三、教育厅网上系统申报
各校外评审申报人按附件2要求于9月9日前完成网上系统的申报并提交。
四、作品展示
学校暂定9月9日开始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作品展示布展工作,各申报人准备好本人本次职称评审材料所填报的代表作品两件,每人预计展线3.6米,具体布展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职称材料初审反馈情况(校外评审)
2、教育厅网上系统使用指南
人事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