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作品展示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求,为做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业绩的展示工作,现将2015年代表作品展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展示人员范围:
2015年申报教育系统正高、副高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作品展示方式及要求
1、学校统一在大学城美术馆5/6/9/10号展厅对申报人代表作品进行布展,向学校副高评委会专家进行展示。
2、展示作品的要求:每人原则上提供代表作品两件,要求均为本人本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中所填报的作品。
3、展线安排:每人安排展线6米
4、申报人员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
三、作品展示工作的安排
1、请申报人确定本人两件展示的代表作品,并将展示作品信息交所在部门,要求作品信息包括作者、作品名称、材质、尺寸、该作品业绩情况、呈现要求或者布展要求,格式见附表。各部门将附表汇总后于9月14日上报人事处,电子文档于9月14日下午16:00前发至231215286@qq.com。
2、请申报人完成作品的装裱等各项准备工作,在作品的包装处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并将展示作品送至大学城美术馆5号展厅(申报美术学科副高人员)、6号展厅(申报设计学科副高人员)、9号展厅(申报正高人员、非艺术类副高以上人员)、10号展厅(申报艺术学理论副高人员)
3、收件时间为9月16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布展时间为9月16-18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收件联系人:郑老师,短号668918。
4、学校对展示作品进行统一布展。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展示作品的确定和准备工作,务必按时提交作品信息、送件,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而产生的影响责任自负。
附表: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展示作品信息一览表.xls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