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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作品展示的通知
2013-09-03 00:00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作品展示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求,为做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业绩的展示工作,现将2013年代表作品展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展示人员范围:

2013年申报教育系统正高、副高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作品展示方式及要求

1、学校统一在大学城美术馆9号、10号展厅对申报人代表作品进行布展,向学校中评委专家进行展示。

2、展示作品的要求:每人原则上提供代表作品两件,要求均为本人本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中所填报的作品。

3、展线安排: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安排展线6米,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安排展线4.8米。

4、理论类申报人员展示代表性著作及论文原件等(在申报材料中已提交原件的不需另外提交,未提交原件的请补充)。

三、作品展示工作的安排

1、请申报人确定本人两件展示的代表作品,于9月6日前将展示作品信息交所在部门,要求作品信息包括作者、作品名称、材质、该作品业绩情况、呈现要求或者布展要求, 格式见附表。各部门将附表汇总后统一交人事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人事处邮箱rsc@gzarts.edu.cn。

2、请申报人完成作品的装裱等各项准备工作,在作品的包装处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并将展示作品送至大学城美术馆四楼9号、10号展厅。

3、收件日期为9月11日、12日两天,时间自上午10点至下午4点,收件联系人:陈老师,短号695949。

3、学校对展示作品进行统一布展。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展示作品的确定和准备工作,务必按时提交作品信息、送件,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而产生的影响责任自负。

附表:2013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展示作品信息一览表.doc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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