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7〕3 号
关于做好2017年国(境)外访学进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开拓教师的学术视野,促进我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2017年继续加大力度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境)外知名院校访学进修,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将国内外访学进修经历作为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之一,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教职工进修工作,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教职工进修。
二、资助标准
属于国家留基委公派国外访问学者的,经费由国家留基委资助;属于单位公派国(境)外访问学者的,经费由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标准的70%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2.在学校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17年1月1日)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境)外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6.有针对性较强的研修项目,有明确的出访计划和国(境)外合作对象,能够按期回校并积极为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服务。
7.距上一次访问学者项目派出回校报到间隔满3年以上。
8.具备申请项目要求的条件。
四、申请项目(见附件1)
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截止时间:2017年3月5日
2.《广州美术学院二级单位推荐访学项目》
截止时间:2017年3月5日
3.《2017年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
截止时间:2017年2月22日
(申请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补,请关注)
五、申请办法及要求
1、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审定、校内公示”的方式进行选拔。
2、部门在各项目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1)《2017年推荐国(境)外访学人员名单一览表》
(2)《广州美术学院在职进修审批表》;
(3)各项目申请材料(按附件1要求提供)
六、联系人:庄少琼(663906)罗春光(656812)
附件:
1、2017年申请项目(新增中国美协项目)
2、《2017年推荐国(境)外访学人员名单一览表》
3、《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4、《广州美术学院国(境)外访学进修课题计划书》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