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人字[2008]45号
关于做好2008-2013年我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经学院领导批准,《广州美术学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正式颁布实施,现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依托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加大对现有培养对象的培养力度。
范勃等14名教师已被批准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的培养对象,学院将分别与之签订2008-2013年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协议书。
协议书将对上述培养对象的培养目标、资助方式和方法,以及培养对象的职责和考核要求及考核方法加以明确,并以此作为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的依据。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由所在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后,人事处、教务处与培养对象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学院将对培养对象发放校内津贴,对承担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培养对象,将提供科研启动费以补充科研经费的不足。
二、适当扩大我院重点培养教师的范围,有的放矢地积极推进与落实我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和学科梯队建设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的精神,在坚持选拔标准的前提下,除原有的“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外,原则上每个培养周期内以二级学科为单位选拔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2名,中青年骨干教师3-5名,条件不成熟的专业可以暂时空缺。培养对象人选采取部门推荐、学术委员联名推荐以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经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领导会议审定等程序产生。
请各相关部门或个人从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向学院推荐相关人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表的日程安排。
专此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1:
我院入选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
专业方向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备注
| 纳入
培养层次
|
美术创作与实践研究
| 范勃
| 1966、3
| 博士在读
| 教授
|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第五批省级培养对象
| 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齐喆
| 1973、9
| 硕士
| 副教授
|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岭南画派传统与创新研究
| 陈钠
| 1968、11
| 硕士
| 副教授
|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于理
| 1972、2
| 硕士
| 副教授
|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空间艺术设计与研究
| 沈康
| 1968、7
| 博士在读
| 教授
|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林蓝
| 1971、1
| 博士
| 副教授
| 第四批省级培养对象
| 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杨一丁
| 1968、2
| 硕士
| 副教授
|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谭红宇
| 1971、7
| 硕士
| 副教授
|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产品艺术设计与研究
| 霍康
| 1966、4
| 工程硕士
| 副教授
|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丁莉
| 1968、4
| 工程硕士
| 副教授
|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视觉艺术设计与研究
| 王绍强
| 1968、7
| 硕士
| 副教授
|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潘永亮
| 1974、4
| 硕士
| 讲师
|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美术史与美术理论研究
| 李清泉
| 1962、12
| 博士
| 教授
| 第四批省级培养对象
| 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吴慧平
| 1973、1
| 博士
| 副教授
|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 骨干教师
|
附表2:
2008-2013年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2008年12月10日前
| 学院与附表1所列的“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书。
组织传达《广州美术学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
|
各部门拟定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选入围名单并报人事处备案
|
12月17日前
| 初选入围者提交相关表格、业绩材料,各部门考核推荐小组评议。学术委员联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可将材料直接交到学院人事处
|
12月22日前
| 各部门向学院人事处提交推荐材料
|
12月下旬
| 学院人事处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学术委员会审议,拟定入围候选人
|
12月底
| 学院领导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审定并公布名单、签订培养协议等
|
附表3:
广州美术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骨干教师选拨(考核)表.doc
(请登陆学院人事处网, 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