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 人才招聘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办事程序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师资建设>>正文
关于做好2008-2013年我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2008-11-27 00:00 wzq 

广美人字[2008]45号

关于做好2008-2013年我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经学院领导批准,《广州美术学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正式颁布实施,现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依托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加大对现有培养对象的培养力度。

范勃等14名教师已被批准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的培养对象,学院将分别与之签订2008-2013年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协议书。

协议书将对上述培养对象的培养目标、资助方式和方法,以及培养对象的职责和考核要求及考核方法加以明确,并以此作为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的依据。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由所在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后,人事处、教务处与培养对象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学院将对培养对象发放校内津贴,对承担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培养对象,将提供科研启动费以补充科研经费的不足。

二、适当扩大我院重点培养教师的范围,有的放矢地积极推进与落实我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和学科梯队建设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的精神,在坚持选拔标准的前提下,除原有的“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外,原则上每个培养周期内以二级学科为单位选拔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2名,中青年骨干教师3-5名,条件不成熟的专业可以暂时空缺。培养对象人选采取部门推荐、学术委员联名推荐以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经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领导会议审定等程序产生。

请各相关部门或个人从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向学院推荐相关人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表的日程安排。

专此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1:

我院入选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

专业方向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备注

纳入

培养层次

美术创作与实践研究

范勃

1966、3

博士在读

教授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第五批省级培养对象

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齐喆

1973、9

硕士

副教授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岭南画派传统与创新研究

陈钠

1968、11

硕士

副教授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于理

1972、2

硕士

副教授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空间艺术设计与研究

沈康

1968、7

博士在读

教授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林蓝

1971、1

博士

副教授

第四批省级培养对象

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杨一丁

1968、2

硕士

副教授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谭红宇

1971、7

硕士

副教授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产品艺术设计与研究

霍康

1966、4

工程硕士

副教授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丁莉

1968、4

工程硕士

副教授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视觉艺术设计与研究

王绍强

1968、7

硕士

副教授

第五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潘永亮

1974、4

硕士

讲师

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美术史与美术理论研究

李清泉

1962、12

博士

教授

第四批省级培养对象

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吴慧平

1973、1

博士

副教授

第四批校级培养对象

骨干教师

附表2:

2008-2013年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与要求

2008年12月10日前

学院与附表1所列的“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书。

组织传达《广州美术学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

各部门拟定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选入围名单并报人事处备案

12月17日前

初选入围者提交相关表格、业绩材料,各部门考核推荐小组评议。学术委员联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可将材料直接交到学院人事处

12月22日前

各部门向学院人事处提交推荐材料

12月下旬

学院人事处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学术委员会审议,拟定入围候选人

12月底

学院领导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审定并公布名单、签订培养协议等

附表3:

广州美术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骨干教师选拨(考核)表.doc

(请登陆学院人事处网, 页下载)

上一条: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表彰第二届“十百千工程”优秀培养对象的决定》的通知
已是尾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