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人字[2011] 4号
关于选拔推荐中青年教师申请
“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美协)《2011年度中国美术家协会选派中青年美术家赴海外研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美协在2011年继续选派10名中青年美术家(含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赴海外研修,每人资助额度约为5.5万元。为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促进我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师队伍建设,我校拟推荐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申请该项目。请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动员重点培养教师、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1、中国大陆公民(不含港、澳、台),并在中国居住二十年(含)以上;
2、政治及文艺思想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热爱国家,拥护社会主义;
3、年龄为50周岁(含)以下;
4、有一定外语交流沟通能力,具备研修工作所需要的语言水平;
5、有较为成熟完整的研修计划;
6、在国内有稳定的工作单位,须为公职人员;
7、到我校工作三年以上。
二、选题方向
选题方向请登陆美协网站www.caanet.org.cn通告栏浏览。
三、成果要求
依照研修计划,理论研究课题要求完成4万余字的研究论文;创作实践课题要求完成体现研修成果的美术创作,以及1万字的研修总结。研修人员归国后须举办专题汇报讲座或相关展览等。
四、研修期限
本次研修派出时间约在2011年7月份,为期3个月。
五、资助额度
美协共资助10名申请人,人均人民币5.5万元。
六、申请办法
1、个人申请的,由申请者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部门推荐的,由被推荐者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部门加具意见。
2、部门同意推荐的申请者请登陆美协网站www.caanet.org.cn通告栏浏览《通告》,并按要求在2月18日前向美协提交申请材料。
3、请在2月18日前向人事处报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部门加具意见的《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攻读学位审批表》(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2)本人填写完成的《中国中青年美术家海外研修工程申请表》(表格在美协网站通告栏《通告》中下载);
(3)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美协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文联B座1710室 张雪收
邮政编码:100083
咨询电话:010-59759384 13811569736 张雪
传真:010-59759684
电子邮箱:zhangxue_snow@163.comwlb@caanet.org.cn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