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5】10号
关于“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师资访学进修资助项目(2015年秋季学期选派办法)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全面提升我国艺术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与同济大学决定实施“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的师资访学进修资助项目,旨在进一步推动教师海外进修工作,围绕国际化特色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建设一支国际化的中青年师资队伍,提高我国艺术类院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加快推进艺术高等教育国际化。
按照“进入一流学校、师从一流导师、学习一流课程”的原则,“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AAP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组织各院校教学与学术骨干教师至国外知名艺术类院校(佛罗伦萨大学/纽约大学),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参与出国进修的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一、项目简介
见附件《关于“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2015年秋季学期师访学进修资助项目的报名通知》。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2015年秋季学期选派资助高校艺术学科的优秀师资出国培训名额30人(赴佛罗伦萨、纽约学习中心访学各15人)。
2.选派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
3.选派形式
本项目计划每年资助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到国外著名大学访学进修,采用国外高校专业课程选修、访问学者与国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4.访学单位及访学时间
佛罗伦萨大学,2015年9月-2016年1月
纽约州立大学,2015年9月-2016年1月
三、资助内容
佛罗伦萨访学项目总费用每人为9万元人民币。纽约州立大学访学项目总费用待定。费用涵盖范围见附件《关于“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2015年秋季学期师访学进修资助项目的报名通知》。经费资助来源:
1.通过推荐录取人员享受机构每人2万元资助补贴。
2.学校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02〕96号)的标准提供补贴。
意大利:高级职称人员720欧/月,其他人员650欧/月。
美国:高级职称人员900美元/月,其他人员800美元/月
资助经费,以出境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在出国前先发放一半,回国后按《广州美术学院教师出国进修协议书》约定考核合格后,再发放另外一半。
3.未获机构提供补贴人员,赴访学城市双程国际旅费及广州至境内出发城市的往返旅费,先由进修人员本人支付,回国后以实际发生的金额凭有效单据按学校承担1/2、所在部门承担1/4及个人承担1/4的比例予以报销。
4.不足部分由派出教师本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2.在学校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5.业务水平高,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6.有针对性较强的研修项目,有明确的出访计划和国(境)外合作对象,能够按期回国并积极为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服务。
7.申请人须提交进修期间拟开展的一项研究课题报告,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国外访问学者项目课题计划书》。
8.距上一次国内外访问学者项目派出回校报到间隔满3年以上。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校内公示”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4月30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1.《广州美术学院在职进修审批表》;
2.《广州美术学院国外访问学者项目课题计划书》;
3.《“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师资访学进修资助项目申请表》。
六、审核、录取办法
学校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交学校领导审核后公布候选人员名单向组织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组织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被录取人员在获得录取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方提交相关材料。
(二)被录取人员具体派出日期以组织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学校签订《广州美术学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经济担保等手续。
八、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庄少琼罗春光联系电话:39362090、39362160
组织方: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富曦萱
电话:010–66416080-8003邮箱:fuxixuan@ceaie.edu.cn
上海同济大学凌菁、刘仪婷
电话:021-65985406邮箱:sicdesign@tongji.edu.cn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10日
附件:通知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