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的要求,我校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评审专家,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专家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原则:“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派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推荐专家请从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二、专家类型:请按要求推荐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重点推选学科详见附件一,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不限推选学科。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工作严谨、为人公正,年龄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大型评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6月。
2.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4.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7.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评审工作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四、时间要求:请1月20日前,将本部门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二)提交到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622)。
附件:
一、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重点推选学科列表.pdf
二、推荐专家信息表.xls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