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岗位调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部门:
我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正在推进,现根据工作需要,请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所)、教辅部门上报本部门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名单经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将正式发文公布。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所)、教辅部门成立本部门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二)负责审核本部门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
(三)负责遴选本部门教师岗位中、初级(8-12级),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初级(11-13级),专职辅导员岗位初级(11-12级),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5级和普通工岗位)人选;
(四)负责推荐本部门教师岗位高级(3-7级),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4-10级),专职辅导员岗位高、中级(3-10级),管理岗位(7-10级),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2-4级)人选。
部门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7-9人组成,设组长1名,工作小组会议到会人数不少于5人方为有效。教学部门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党政负责人、教授代表、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辅部门的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科级干部代表、中级以上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教职工代表组成。
请各部门拟定本部门工作小组名单,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