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拟聘用黄思思等11位同志为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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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辅导员
| 黄思思
| 女
|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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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辅导员
| 黄晚晴
| 女
| 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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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辅导员
| 方勇
| 男
| 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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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辅导员
| 吴东杰
| 男
| 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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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辅导员
| 李晔
| 女
| 广西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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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辅导员
| 侯煜群
| 女
| 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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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研究生处职员
| 曾伟峰
| 男
| 广州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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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员
| 吴晶
| 女
| 徐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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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事处职员
| 于泽东
| 男
| 武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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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务处职员
| 赵倩
| 女
|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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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视觉与动漫设计学院办公室秘书
| 张哲霓
| 女
|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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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我校将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州美术学院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1年6月21日至6月29日
受理单位: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人事处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2018、39362160
请以上拟聘用人员,在2011年6月24日前到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外地生源可以在当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在6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表原件到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22室)签定就业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美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