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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招聘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职员(非固定编制)的通知
2012-03-06 00:00 zsq 

项目名称

内容

工作部门

学生处

职位名称及编号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职员(F2012001)

需求人数

1人

工作地址

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

任职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3、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4、乐意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对学生公寓管理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

5、本科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

7、要求来校工作后至少连续四年在大学城留宿

岗位职责

1、制订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措施,做好学年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开展创建文明公寓活动,加强对学生公寓文化的建设和引导。

3、办理学生住宿、退宿手续。

4、做好寝室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和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5、经常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动态,关心学生生活。

6、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对违纪现象及时给予修正,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7、经常向有关部门及各系通报学生公寓管理方面情况。

8、负责楼长层长的招聘、培训、管理与考核,指导楼长层长开展工作。

9、负责与物业公司公寓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和解决公寓管理存在的问题。

10、协同物业公司主管做好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检查、监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薪酬范围

(每月)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学院同类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酬水平,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应聘者须

提供资料

1、请填写《应聘非固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正式录用时应提供、失业证、婚育状况证明、无犯罪事实记录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本人近照4张(证件相,彩色、黑白均可)。

资料提供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处

电子邮箱:xsc@gzarts.edu.cn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62107

招聘

有效期

2012年3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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