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为满足学院教学和科研需要,我院继续向海内外诚聘教师。
一、基本条件
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人际交往合作能力;年富力强,身心健康。具备本学科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理论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较强,公开发表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学术论文和艺术作品,精通一门外语。应具有海内外知名美术、设计或相关专业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博士生导师可不受此限制);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讲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相关专业领域教学、科研或创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二、相关待遇
1、参照校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住房、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从优。属人事代理范围的见《广州美术学院关于新到校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2、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重点补充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取得显著成绩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副教授、学有成就的博士以及确有专长与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详见《广州美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
职称、学历学位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条件
| 其他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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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导师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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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50岁)
| 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 20万
| 7.5万
| 面议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可增加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费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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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 10万
| 5万
| 安排入住大学城教师周转房(约60平方米,带家具),过渡期两年内可免房租。过渡期满须重新申请按规定付租金。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可增加安家费10万,科研启动费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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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 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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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40岁)
| 3万
| 2.5万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可增加安家费3万,科研启动费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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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40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万
| 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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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材料及联系地址
1、提供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教学、科研成果以及主要的论文、论著等的复印件,代表性作品的照片或光盘(请自行备份,应聘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10006传真:(020)39362160
联系电话:(020)39362160(王老师、庄老师)
3、E-MAIL:rsc@gzarts.edu.cn(电子邮箱容量有限,只受理咨询,敬请用邮寄方式投递简历)
四、面试考核办法按《广州美术学院新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五、招聘岗位和专业: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各专业。具体情况请关注我校网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