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下列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0年9月9日上午8:30至2010年9月15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教师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黄筠志
联系电话:(020)39362090
教育厅受理部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霞
传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学校:广州美术学院(共16人)
曹国媛、陈 诚、陈宏践、何夏昀、解 丹、林 锋、林绮芬、裴悦舟、王 铬、王玉冬、吴越齐、杨小满、赵 辉、周立均、朱鼎亮、邹清泉
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