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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剑等同志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5-04-20 00:00 lcg 

人事〔2015〕13 号

关于张剑等同志获得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我校以下五位同志获得教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张 剑 阚 宇 陈 克 陈 江 李拥军

经广州美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我校以下十五位同志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安 琦 王润强 甘明智 王少浩 许以冠

李慧丰 陈鸿雁 王 涛 刘 毅 陈嘉健

段丽莎 李 维 廖向荣 吴杨波 胡 震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我校以下一位同志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卢秀峰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我校以下五位同志获得讲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1月:

黄晚晴 曾 超 朱梦梅 陈 诚 杨柳慧

经广东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一位同志获得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吴春婷

经广州美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以下五位同志获得讲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郑来喜 李丹丹 翁威奇 赵 兴 黄素贞

经广州美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以下二位同志获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罗海英 杨易欣

经广州美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以下一位同志获得实验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张志定

经广州美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以下二位同志获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获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12月:

文兆麟 刘子龙

上述同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均从受聘的下月起兑现。

专此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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