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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5-04-07 00:00 zsq 

人事[2015] 9号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第六章第十三条规定“省外来粤人员须经确认取得我省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晋升”。

请符合确认条件人员于4月15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附件:

省外来粤人员确认文件及附件.rar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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