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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华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2011-10-20 00:00  

广美人字〔2011〕59号

关于魏华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相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调整中国画学院教师魏华同志到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学院任教。

请在2011年10月28日前完成工作交接。

专此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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