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 人才招聘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办事程序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正文
保卫处(与武装部合署)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分析及定编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2-08-28 00:00 hjz 

保卫处(与武装部合署)

一、部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决议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执行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各级师生员工治安保卫组织,维护校园和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治安环境,配合地方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积极治安,处理一般治安事件。预防刑事犯罪活动,严密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机密、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案件的薄弱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学校机密的行为作斗争。

4、制定并落实防火责任制,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负责全院防火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和维修,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

5、依靠群众搞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工作,指导和协同各部门积极搞好内部治安的综合治理,保卫学校内部安全。

6、负责校园外来人口的管理。

7、负责全校师生员工集体户的户籍管理,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申报、变更、管理工作,集体户口人员身份证的申领、换发、补发工作。掌握临时户口和临时住宿人员的动态。

8、负责协调学校与物业公司在维护学校内部治安和交通安全秩序中的关系,共同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院内交通秩序。

9、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加强信息工作,掌握敌情、社情、校情。做好内部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稳定。

11、负责组织全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以及军事理论课教学、征兵、民兵和预备役等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分析

(一)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

见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任务说明。

(二)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副部长

1、协助、配合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的工作。

2、重点分管政治保卫、治安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政治保卫

1、负责开展情报信息调研和隐蔽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2、负责政治、治安情报信息的搜集、调研和汇报工作。

3、负责有关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做好跟踪帮教工作。

4、负责与国家安全机关的联络工作。

5、负责做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置工作。

6、负责对政保信息员培训、指导。

7、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治安、交通综合治理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指导、督促推动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落实好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措施,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负责起草学院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负责起草学院与各部门签订的综治责任状,建立健全的学院治安责任制。

5、负责组织学校治安安全检查、巡逻保卫及门卫管理。节假日期间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整改,并作出详细报告。[U1]

6、负责对物业公司保安的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7、负责对校区交通疏导、停车场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治安联防队的领导。

9、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活动。

10、负责校区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掌握校园动态。

11、负责治安案件的处置及管理。根据“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各部门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U2]

12、[U3]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U4]

(四)消防管理

1、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下达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

5、负责全校消防器材和设备的购置与维修。

6、负责组织、管理和培训义务消防队。

7、负责对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检查。

8、负责组织师生参与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9、负责与上级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

10、负责校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预防校内发生重大火灾。

11、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五)户籍管理

1、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部门领导拟定关于户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紧落实。

2、负责全校学生和教工的集体戶籍户籍卡管理。

3、负责全校学生和教工的集体户入户申报、登记工作。

4、负责为师生出具户籍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5、协助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计生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六)武装部

1、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2、负责学校征兵工作。

3、负责学校民兵组织建设及预备役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军事理论教研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5、负责组织师生求生、避险、防恐、反恐教育和训练。

6、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七)部门内部日常事务

见党政管理部门内部日常事务说明。

(八)校园治安消防监控系统管理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

2、熟悉监控设备的原理与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

3、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

4、值班期间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高度的警惕性,能对重点监控部位持续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和事件,并报告相关部门和人员。

5、严格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6、熟练掌握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情况或接到学校师生报警后,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卫处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

7、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注意防潮、控制环境温度,经常认真检查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未经保卫处负责人批准,管理员不得修改监控系统设置参数。

9、严禁在值班期间进行娱乐、睡觉等与监控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上互联网或从事其他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10、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或高功率电热器具。

11、应保持监控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1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非保卫处工作人员、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1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定编6人,另有非固定编制7人

设岗建议:

处长1人,负责全面

副处长1人,协助处长工作,重点分管政治保卫、治安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职员2人,分别负责昌岗校区、大学城校区校园治安、交通管理

职员1人,负责消防管理、部门内部事务(设备技术类)

职员1人,负责户籍管理、部门内部事务管理(文书档案类)

校园治安消防监控室管理员7人,分别负责两校区安防系统监控值班

上一条: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分析及定编方案(征求意见稿)
下一条:资产设备处(与实验中心合署)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分析及定编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闭窗口